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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內輪差警示裝置
WARNING DEVICE FOR RADIUS DIFFERENCE BETWEEN INNER WHEELS OF VEH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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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資料
TWI781001B-車輛內輪差警示裝置
WARNING DEVICE FOR RADIUS DIFFERENCE BETWEEN INNER WHEELS OF VEHICLE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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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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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發明係關於一種車輛內輪差警示裝置,實施於一車輛,並與一行車電腦進行連線,包含有:一處理單元擷取該行車電腦內即時記錄是否啟動方向燈、方向盤之轉動角度及行車速度,計算出該車輛兩側的一內輪差範圍區,及該車輛後方的一警示範圍區;複數偵測單元對於該內輪差範圍區及該警示範圍區進行偵測,於一移動物進入觸發第一訊號或第二訊號;複數噴霧單元進行三維空間的噴霧處理,建構成投影區;複數燈光單元對於該投影區進行動態燈光投射,建構成立體或平面的燈光警示效果,藉以使該移動物形成一暗燈效果,以確保轉彎時行車安全。
書目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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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
20211207
公告日
20221011
申請號
TW110145691
公告號
TWI781001B
公開
TW202323095A
證書號
I781001
申請人
南臺學校財團法人南臺科技大學
臺南市永康區南台街1號 (中華民國);
SOUTHERN TAIW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W)
發明人
唐經洲
(中華民國);
TANG, JING JOU
(TW)
代理人
邱銘峯
審查委員
張人傑
引用專利
TWM587138U
;
CN113071406A
公報IPC
B60W 30/095
(2012.01);
B60Q 1/34
(2006.01);
B60Q 1/52
(2006.01)
IPC
B60W 30/095
(2012.01);
B60Q 1/34
(2006.01);
B60Q 1/52
(2006.01)
公報卷期
49-29
類別碼
B
專利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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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種車輛內輪差警示裝置,係實施於一車輛,該車輛內輪差警示裝置並與該車輛的一行車電腦進行連線,該車輛內輪差警示裝置係包含有:一處理單元,設置於該車輛,並與該行車電腦訊號連接,該處理單元係擷取該行車電腦內即時記錄該車輛是否啟動一方向燈、一方向盤之轉動角度及一行車速度,並根據該方向盤之轉動角度及該行車速度,以計算出該車輛兩側的一內輪差範圍區,以及根據該行車速度而計算該車輛後方的一警示範圍區;複數偵測單元,係設置於該車輛的兩側及後方位置,該等偵測單元係訊號連接至該處理單元,並接受該處理單元之控制,對於該內輪差範圍區及該警示範圍區進行偵測,一移動物進入到該內輪差範圍區內,該車輛已啟動一方向燈,並轉動該方向盤,則觸發一第一訊號,或該移動物進入到該警示範圍區內,該車輛已啟動該一方向燈,則觸發一第二訊號,該等偵測單元將該第一訊號或該第二訊號傳輸到該處理單元;複數噴霧單元,對應於該等偵測單元而設置於該車輛的兩側及後方位置,該等噴霧單元係訊號連接至該處理單元,並接受該處理單元之控制,對於該內輪差範圍區及該警示範圍區內進行三維空間的噴霧處理,藉以於該內輪差範圍區及該警示範圍區內建構成立體或平面的一投影區;複數燈光單元,對應於該等噴霧單元而設置於該車輛的兩側及後方位置,該等燈光單元係訊號連接至該處理單元,並接受該處理單元之控制,而對於該內輪差範圍區及該警示範圍區內的該投影區進行三維空間的動態燈光投射,藉以於該內輪差範圍區及該警示範圍區內建構成立體或平面的一燈光警示效果,該等燈光單元係由複數陣列指向型LED所組成,該處理單元根據該偵測單元所偵測到該移動物的位置,以控制最接近該移動物位置的該等陣列指向型LED熄滅,該移動物位置以外的該等陣列指向型LED則是明亮,使得該燈光警示效果不會投射在該移動物的表面,藉以使該移動物形成一暗燈效果。
2.如請求項1所述車輛內輪差警示裝置,其中,該處理單元係透過該車輛內部的區域網路進行訊號的傳輸及擷取。
3.如請求項1所述車輛內輪差警示裝置,其中,該燈光警示效果的內容包含有動態的燈光變化、圖案變化或顏色變化。
4.如請求項1所述車輛內輪差警示裝置,其中,該等偵測單元偵測到該移動物進入到該內輪差範圍區時,該車輛的行車速度低於每小時30公里及/或該方向盤之轉動角度大於5度,則會觸發該第一訊號。
5.如請求項1所述車輛內輪差警示裝置,其中,該等偵測單元偵測到該移動物進入到該警示範圍區時,該車輛的行車速度低於每小時30公里,則會觸發該第二訊號。
6.如請求項1所述車輛內輪差警示裝置,其中,該處理單元並根據該移動物的不同移動位置,相對控制接近該移動物的該等陣列指向型LED依序熄滅,而前、後相鄰位置的其他該等陣列指向型LED則是保持明亮,藉以使該移動物形成該暗燈效果。
7.如請求項1所述車輛內輪差警示裝置,其中,該燈光警示效果係於該移動物的前方位置投射出立體或平面的一轉彎標誌。
8.如請求項1所述車輛內輪差警示裝置,其中,該處理單元根據該第一訊號或該第二訊號的觸發,透過該行車電腦的訊號傳輸,以控制該車輛上的一喇叭發出警示聲音。
9.如請求項1所述車輛內輪差警示裝置,其中,該處理單元根據該車輛與該移動物之間的距離遠近,以控制該燈光警示效果產生變化。
10.如請求項9所述車輛內輪差警示裝置,其中,該燈光警示效果的變化包含燈光明亮度、顏色改變或閃爍頻率改變。
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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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領域】
【0001】
本發明係有關於一種對於進入內輪差範圍區內的人車發出警示,並產生一暗燈效果,以確保轉彎時行車安全的警示系統。
【先前技術】
【0002】
目前一般大型車轉彎時,前後輪不會在同一個軌跡上,其中內側前輪畫出的圓半徑較大,後輪畫出的圓半徑較小,前、後輪差距則稱之為「內輪差」。因此當車輛愈大時,其內輪差也相對變的愈大。由於前、後輪轉彎半徑不同所形成的內輪差,常會造成駕駛人的視線死角,若未察覺車旁有人車通過,則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0003】
因此有中華民國110年5月1日所公告之新型第M611196號「車輛轉彎多燈光投射警示裝置」專利案,其係揭露:包括有一複合燈具與一控制單元,該複合燈具裝置在一車輛的一側,其結合有一範圍指示燈、一輪廓指示燈、一文字、圖案指示燈,使該複合燈具向該車輛轉彎或車輛後退時的視覺死角投射燈光以出現警示區域,該範圍指示燈用來照明該警示區域的整體範圍,該輪廓指示燈用以清晰標示該警示區域的輪廓,該文字、圖案指示燈則在該警示區域投射文字或圖案以加強警示效果,而該控制單元連接並控制該複合燈具轉動、啟閉照明功能;藉此,讓本創作在該車輛轉彎時,投射複合燈光於轉彎側的地面形成該警示區域,以主動警告其他用路人閃避該警示區域,增加用路人的安全。
【0004】
該專利前案僅是單純的在地面上的警示區域投射出一複合燈光,該複合燈光不具有任何的動態變化,因此對於車輛兩側及後方的人、車,所能產生的警示效果有限,而且投影在地面上,能見度範圍較小,而且對於車輛的駕駛人而言,幫助性也不大。
【0005】
又有2021年7月6日所中國大陸公開之發明第CN113071406號「用於車輛的內輪差警示系統及車輛」專利案,其係揭露:包括角度採集裝置、基座、投影裝置、驅動元件、噴霧裝置和控制裝置。所述角度採集裝置用於監測所述方向盤的轉動角度,所述基座用於安裝在車輛的尾部,所述投影裝置轉動裝配在所述基座上,所述驅動組件固定在所述投影裝置上,所述驅動組件包括驅動輪,所述驅動輪的外周側與所述基座止抵以在所述驅動輪轉動時驅動所述投影裝置和所述基座相對轉動,所述控制裝置用於在車輛轉彎時控制所述噴霧裝置噴出水霧、控制所述驅動元件驅動所述投影裝置轉動、控制所述投影裝置向所述水霧投影。用於車輛的內輪差警示系統能夠在車輛轉向時從空間上對來往車輛和行人的警示,警示效果明顯。
【0006】
該專利前案雖然控制投影裝置產水霧投影,使得投影裝置射出的雷射經過水霧反射形成投影區域,以產生警示效果,惟此種投影效果均是隨著車身同步移動,而無法任意調整位置,因此一旦當人、車進入到該投影區域內,將會受到投影燈光的影響,尤其於車身兩側或後方的其他駕駛人而言,容易產生眩光,反而是更加的危險,因此在使用上不盡理想。
【發明內容】
【0007】
爰此,有鑑於目前車輛轉彎時的內輪差範圍區具有上述的危險性。故本發明提供一種車輛內輪差警示裝置,係實施於一車輛,該車輛內輪差警示裝置並與該車輛的一行車電腦進行連線,該車輛內輪差警示裝置係包含有:一處理單元,設置於該車輛,並與該行車電腦訊號連接,該處理單元係擷取該行車電腦內即時記錄該車輛是否啟動一方向燈、一方向盤之轉動角度及一行車速度,並根據該方向盤之轉動角度及該行車速度,以計算出該車輛兩側的一內輪差範圍區,以及根據該行車速度而計算該車輛後方的一警示範圍區;複數偵測單元,係設置於該車輛的兩側及後方位置,該等偵測單元係訊號連接至該處理單元,並接受該處理單元之控制,對於該內輪差範圍區及該警示範圍區進行偵測,一移動物進入到該內輪差範圍區內,該車輛已啟動一方向燈,並轉動該方向盤,則觸發一第一訊號,或該移動物進入到該警示範圍區內,該車輛已啟動該一方向燈,則觸發一第二訊號,該等偵測單元將該第一訊號或該第二訊號傳輸到該處理單元;複數噴霧單元,對應於該等偵測單元而設置於該車輛的兩側及後方位置,該等噴霧單元係訊號連接至該處理單元,並接受該處理單元之控制,對於該內輪差範圍區及該警示範圍區內進行三維空間的噴霧處理,藉以於該內輪差範圍區及該警示範圍區內建構成立體或平面的一投影區;複數燈光單元,對應於該等噴霧單元而設置於該車輛的兩側及後方位置,該等燈光單元係訊號連接至該處理單元,並接受該處理單元之控制,而對於該內輪差範圍區及該警示範圍區內的該投影區進行三維空間的動態燈光投射,藉以於該內輪差範圍區及該警示範圍區內建構成立體或平面的一燈光警示效果,該等燈光單元係由複數陣列指向型LED所組成,該處理單元根據該偵測單元所偵測到該移動物的位置,以控制最接近該移動物位置的該等陣列指向型LED熄滅,該移動物位置以外的該等陣列指向型LED則是明亮,使得該燈光警示效果不會投射在該移動物的表面,藉以使該移動物形成一暗燈效果。
【0008】
上述處理單元係透過該車輛內部的區域網路進行訊號的傳輸及擷取。
【0009】
上述燈光警示效果的內容包含有動態的燈光變化、圖案變化或顏色變化。
【0010】
上述偵測單元偵測到該移動物進入到該內輪差範圍區時,該車輛的行車速度低於每小時30公里及/或該方向盤之轉動角度大於5度,則會觸發該第一訊號。
【0011】
上述偵測單元偵測到該移動物進入到該警示範圍區時,該車輛的行車速度低於每小時30公里,則會觸發該第二訊號。
【0012】
上述處理單元並根據該移動物的不同移動位置,相對控制接近該移動物的該等陣列指向型LED依序熄滅,而前、後相鄰位置的其他該等陣列指向型LED則是保持明亮,藉以使該移動物形成該暗燈效果。
【0013】
上述燈光警示效果係於該移動物的前方位置投射出立體或平面的一轉彎標誌。
【0014】
上述處理單元根據該第一訊號或該第二訊號的觸發,透過該行車電腦的訊號傳輸,以控制該車輛上的一喇叭發出警示聲音。
【0015】
上述處理單元根據該車輛與該移動物之間的距離遠近,以控制該燈光警示效果產生變化。
【0016】
上述燈光警示效果的變化包含燈光明亮度、顏色改變或閃爍頻率改變。
【0017】
上述技術特徵具有下列之優點:
【0018】
1.車輛在轉彎時投射燈光警示效果至空間的水霧,而非一般直接投射到地面上,可具有較佳的警示效果,以供人車清楚看見,以避開內輪差範圍區。
【0019】
2.投射的燈光警示效果係以LED矩陣頭燈為概念,而由陣列指向型LED所組成,使得影像投射資訊可以更加具有指向性。
【0020】
3.投射影像的內輪差警示裝置,可以與車輛內部區域網路(J1939)進行連線傳輸,可以「提早」並且「精確」的控制燈光警示效果之投射,以及暗燈效果的形成。
【0021】
4.水霧變化也是可以透過車輛外部的偵測單元之位置偵測,而了解駕駛者目前所在的位置,立即的給予燈光警示效果不同的變化。
【圖式簡單說明】
【0035】
[第一圖]係為本發明實施例實施於車輛上之示意圖。
【0036】
[第二圖]係為本發明實施例之部分構造示意圖。
【0037】
[第三圖]係為本發明實施例之配置示意圖。
【0038】
[第四圖]係為本發明實施例於車輛兩側及後方分別形成內輪差範圍區及警示範圍區之示意圖。
【0039】
[第五圖]係為本發明實施例利用水霧投射燈光警示效果以形成立體的轉彎標誌之示意圖。
【0040】
[第六圖]係為本發明實施例移動物進入到內輪差範圍區後觸發形成平面的轉彎標誌之示意圖。
【0041】
[第七圖]係為本發明實施例移動物進入到警示範圍區後觸發形成平面的轉彎標誌之示意圖。
【實施方式】
【0042】
請參閱第一圖、第二圖及第三圖所示,本發明實施例係為一種車輛內輪差警示裝置,係實施於一車輛A,該車輛內輪差警示裝置並與該車輛A上的一行車電腦A1進行連線。該車輛內輪差警示裝置係包含有:處理單元1、偵測單元2、噴霧單元3及燈光單元4,其中:
【0043】
處理單元1,係設置於該車輛A上,並與該行車電腦A1訊號連接。該處理單元1係透過該車輛A內部的區域網路(J1939)A2進行訊號的傳輸及擷取,該處理單元1係擷取該行車電腦A1內即時記錄該車輛A是否啟動方向燈、方向盤之轉動角度及行車速度,如第四圖所示,並根據該方向盤之轉動角度及行車速度,以計算出該車輛A兩側當時的一內輪差範圍區B,以及根據該行車速度而計算該車輛A後方的一警示範圍區C。
【0044】
複數偵測單元2,其係等距排列設置於該車輛A的兩側及後方位置。該等偵測單元2係訊號連接至該處理單元1,並接受該處理單元1之控制,而對於該內輪差範圍區B及該警示範圍區C進行偵測,一旦該車輛A兩側的移動物〔指行人或車輛〕進入到該內輪差範圍區B內,而該車輛A已啟動方向燈,並有轉動方向盤之動作時,則觸發一第一訊號,或後方有移動物進入到該車輛A後方的警示範圍區C內,而該車輛A已啟動方向燈,則觸發一第二訊號。該等偵測單元2並立即的將該第一訊號或該第二訊號傳輸到該處理單元1。
【0045】
複數噴霧單元3,其對應於該等偵測單元2而等距排列設置於該車輛A的兩側及後方位置。該等噴霧單元3係訊號連接至該處理單元1,並接受該處理單元1之控制,而對於該內輪差範圍區B及該警示範圍區C內進行三維空間的噴霧處理,藉以於該內輪差範圍區B及該警示範圍區C內建構成立體或平面的一投影區。
【0046】
複數燈光單元4,其對應於該等噴霧單元3而等距排列設置於該車輛A的兩側及後方位置。該等燈光單元4係訊號連接至該處理單元1,並接受該處理單元1之控制,而對於該內輪差範圍區B及該警示範圍區C內的該投影區進行三維空間的動態燈光投射,藉以於該內輪差範圍區B及該警示範圍區C內建構成立體或平面的一燈光警示效果。該等燈光單元4係由複數陣列指向型LED41所組成,藉以使燈光警示效果的內容包含有動態的燈光變化、圖案變化或顏色變化,該燈光警示效果至少包含立體或平面的一轉彎標誌42〔如第五圖所示〕,該轉彎標誌42的立體或平面之形成,係根據該移動物的位置做改變,例如該移動物位於該車輛A的兩側或後方位置,即進入到該內輪差範圍區B或該警示範圍區C內,則可於該車輛A的兩側形成平面的該轉彎標誌42,避免噴出的水霧對於該移動物造成干擾。又該移動物相距該車輛A的後方有一段距離,則可於該車輛A的車尾處形成立體的該轉彎標誌42。藉以警示進入到該內輪差範圍區B的移動物注意,並快速離開。而已進入到的移動物注意,不要再進入到該內輪差範圍區B,以避免發生危險。
【0047】
使用時,如第三圖、第五圖及第六圖所示,當該車輛A的駕駛人欲轉彎而啟動方向燈後,此時有移動物D〔行人或車輛〕進入到該內輪差範圍區B時,而被該相對應位置最接近的該等偵測單元2偵測到時,當該車輛A的行車速度低於每小時30公里及/或該方向盤之轉動角度大於5度時,則會觸發該第一訊號。該處理單元1則會控制該等噴霧單元3及該等燈光單元4同時啟動,以噴出水霧及投射出燈光警示效果。同時該處理單元1則根據該偵測單元2所偵測到該移動物D的位置,以控制最接近該移動物D位置的該燈光單元4之該等陣列指向型LED41熄滅,該移動物D位置以外的該燈光單元4之該等陣列指向型LED41則是明亮,使得該燈光警示效果不會投射在該移動物D的表面,並根據該移動物D的不同移動位置,相對控制接近該移動物D的該燈光單元4之該等陣列指向型LED41依序熄滅。由於最接近該移動物D位置的該燈光單元4之該等陣列指向型LED41是依序熄滅,而前、後相鄰位置的其他該燈光單元4之該等陣列指向型LED41是保持明亮,因此產生的燈光警示效果是投射於該移動物D的前後位置,而非投射在該移動物D的表面,因此不會對於該移動物D造成眩光,而且可使該移動物D本身形成一暗燈效果。例如該移動物D係為一輛車時,該暗燈效果係指呈現出車身暗而車燈亮的狀態。使得在夜晚行車時,該移動物D本身是呈現暗影,因此該移動物D所發出的燈光則會相對的特別明顯,藉以幫助該車輛A的駕駛人,可以清楚的由照後鏡中的燈光而知道該移動物D的存在及位置,以小心駕駛或立即剎車。同時其他所投射出來的該燈光警示效果,例如位於該移動物D的前方位置可投射出該轉彎標誌42,以供該移動物D可以清楚看見該轉彎標誌42,知道該車輛A準備轉彎的方向,而能立即反應並快速離開該內輪差範圍區B,以確保該移動物D之行車安全。
【0048】
如第三圖、第五圖及第七圖所示,當該車輛A的駕駛人欲轉彎而啟動方向燈後,此時有移動物D進入到該警示範圍區C時,而被該相對應位置最接近的該等偵測單元2偵測到時,當該車輛A的行車速度低於30公里/小時,則會觸發該第二訊號。該處理單元1控制該等噴霧單元3及該等燈光單元4同時啟動,以噴出水霧及投射出燈光警示效果。同時該處理單元1則根據該偵測單元2所偵測到該移動物D的位置,以控制最接近該移動物D位置的該燈光單元4之該等陣列指向型LED41熄滅,使得該燈光警示效果不會投射在該移動物D的表面,而前、後相鄰位置的其他該燈光單元4之該等陣列指向型LED41是保持明亮,因此產生的燈光警示效果是投射於該移動物D的前後位置,而非投射在該移動物D的表面,因此不會對於該移動物D造成眩光,同時使得該移動物D形成一暗燈效果,得以在夜晚行車時,以幫助該車輛A的駕駛人,可以清楚的由照後鏡中的燈光而知道該移動物D的存在及位置,小心駕駛或停車。同時投射出來的該燈光警示效果,例如位於該移動物D的前方位置可投影出該轉彎標誌42,以供該移動物D可以清楚看見該轉彎標誌42,知道該車輛A準備轉彎,而不要進入到該內輪差範圍區B,以確保該移動物D之行車安全。
【0049】
如此,藉由偵測該移動物D的位置,控制該燈光單元4之陣列指向型LED41依序熄滅或明亮,可以使該移動物D產生暗燈效果,同時該燈光警示效果也非投射在該移動物D的表面,因此不會對於該移動物D造成眩光。並利用動態的該燈光警示效果及該轉彎標誌42,可以通知進入到該內輪差範圍區B的該移動物D注意,快速離開該內輪差範圍區B,以確保該移動物D之行車安全。或者是通知進入到該警示範圍區C內的該移動物D注意,該車輛A準備轉彎,不要進入到該內輪差範圍區B,以避免發生危險。
【0050】
同時該處理單元1也可以根據該第一訊號或該第二訊號的觸發,透過行車電腦A1的訊號傳輸,以控制該車輛A上的一喇叭A3發出警示聲音〔如第三圖所示〕,以警示該移動物D注意。該處理單元1也可以根據該車輛A與該移動物D之間的距離遠近,以控制該燈光警示效果產生變化,例如燈光明亮度、顏色改變或閃爍頻率改變,藉以提醒該移動物D注意。
【0051】
綜合上述實施例之說明,當可充分瞭解本發明之操作、使用及本發明產生之功效,惟以上所述實施例僅係為本發明之較佳實施例,當不能以此限定本發明實施之範圍,即依本發明申請專利範圍及發明說明內容所作簡單的等效變化與修飾,皆屬本發明涵蓋之範圍內。
符號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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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處理單元
2:偵測單元
3:噴霧單元
4:燈光單元
41:陣列指向型LED
42:轉彎標誌
A:車輛
A1:行車電腦
A2:區域網路
A3:喇叭
B:內輪差範圍區
C:警示範圍區
D:移動物
縮圖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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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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